服務項目單位 | 成都榮佳新成家具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區新民鎮大成村15組201號 | ||
聯系人 | 劉體浩 |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項目負責人:王世江、曹旭 參與人:廖堅、譚周埡、黃曉靜 |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3.8.17 | 現場調查人員 | 曹旭、朱馮春 |
現場采樣時間 | 2023.9.3-2023.9.5 | 現場采樣人員 | 曹旭、廖堅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劉體浩 | ||
過程 |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 ||
結論與建議 | 結論: 1、本次對成都榮佳新成家具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各作業場所的木粉塵(總塵)、鋁合金粉塵(總塵)、甲醛、噪聲4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木粉塵(總塵)5個檢測點,鋁合金粉塵(總塵)4個檢測點,甲醛1個檢測點,噪聲9個檢測點。 2、木粉塵(總塵)共檢測1個崗位5個作業點,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木粉塵(總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同時,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木粉塵(總塵)的短時間最大接觸濃度均未超過峰接觸濃度要求。 3、鋁合金粉塵(總塵)共檢測1個崗位4個作業點,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鋁合金粉塵(總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同時,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鋁合金粉塵(總塵)的短時間最大接觸濃度均未超過峰接觸濃度要求。 4、甲醛共檢測1個崗位1個作業點,崗位作業人員接觸甲醛的最高容許濃度檢測值符合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5、噪聲共檢測2個崗位、9個作業點,對2個崗位的8h等效連續A聲級進行了計算,各崗位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議: (1)防護設施方面:加強各環節防護設施的維護。 (2)個人防護方面:根據不同崗位需求為員工配備適用的防塵口罩、防噪耳塞、手套等防護用具;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在進行作業過程中要注意個人防護,尤其是加強粉塵作業崗位及噪聲作業崗位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 (3)職業健康監護方面: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針對粉塵、噪聲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4)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 ||
技術審核專家 組評審意見 | 1、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與分析; 2、完善職業健康監護的分析。 | ||
相關圖像 影像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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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單位 | 成都榮佳新成家具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區新民鎮大成村15組201號 | ||
聯系人 | 劉體浩 |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項目負責人:王世江、曹旭 參與人:廖堅、譚周埡、黃曉靜 |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3.8.17 | 現場調查人員 | 曹旭、朱馮春 |
現場采樣時間 | 2023.9.3-2023.9.5 | 現場采樣人員 | 曹旭、廖堅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劉體浩 | ||
過程 |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 ||
結論與建議 | 結論: 1、本次對成都榮佳新成家具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各作業場所的木粉塵(總塵)、鋁合金粉塵(總塵)、甲醛、噪聲4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木粉塵(總塵)5個檢測點,鋁合金粉塵(總塵)4個檢測點,甲醛1個檢測點,噪聲9個檢測點。 2、木粉塵(總塵)共檢測1個崗位5個作業點,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木粉塵(總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同時,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木粉塵(總塵)的短時間最大接觸濃度均未超過峰接觸濃度要求。 3、鋁合金粉塵(總塵)共檢測1個崗位4個作業點,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鋁合金粉塵(總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同時,各崗位作業人員接觸鋁合金粉塵(總塵)的短時間最大接觸濃度均未超過峰接觸濃度要求。 4、甲醛共檢測1個崗位1個作業點,崗位作業人員接觸甲醛的最高容許濃度檢測值符合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5、噪聲共檢測2個崗位、9個作業點,對2個崗位的8h等效連續A聲級進行了計算,各崗位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議: (1)防護設施方面:加強各環節防護設施的維護。 (2)個人防護方面:根據不同崗位需求為員工配備適用的防塵口罩、防噪耳塞、手套等防護用具;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在進行作業過程中要注意個人防護,尤其是加強粉塵作業崗位及噪聲作業崗位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 (3)職業健康監護方面: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針對粉塵、噪聲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4)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 ||
技術審核專家 組評審意見 | 1、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與分析; 2、完善職業健康監護的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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