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單位 | 萬源華潤燃氣有限公司 | |||
地址 | 萬源華潤燃氣有限公司萬源門站及施工工地管線整改場地 | |||
聯系人 | 羅偉 |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項目負責人:朱馮春 參與人:黃曉靜、于江君、趙利燕、廖堅、曹旭、李雪梅 |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3.12.22 | 現場調查人員 | 朱馮春、曹旭 | |
現場采樣時間 | 2023.12.22 | 現場采樣人員 | 朱馮春、曹旭 |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羅偉 | |||
過程 |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 |||
結論與建議 | 結論:1、本次對萬源華潤燃氣有限公司各作業場所的硫化氫、電焊煙塵、電焊弧光、錳及其無機化合物、噪聲5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硫化氫3個檢測點、電焊煙塵1個檢測點、電焊弧光1個檢測點、錳及其無機化合物1個檢測點、噪聲2個檢測崗位。 2、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萬源門站巡檢工接觸硫化氫短時間接觸濃度均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3、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維修工接觸電焊煙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也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4、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維修工接觸錳及其無機化合物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也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5、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維修工接觸電焊弧光未超過該限值要求。 6、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2個工種的8小時等效A聲級均未超過該限值要求。 建議:根據本次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各方面調查的實際情況,主要提出以下建議供用人單位在日常監管中作為參考。 (1)個人防護方面: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加強現場作業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 (2)職業健康監護方面: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等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按各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水平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3)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4)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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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核專家組評審意見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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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單位 | 萬源華潤燃氣有限公司 | |||
地址 | 萬源華潤燃氣有限公司萬源門站及施工工地管線整改場地 | |||
聯系人 | 羅偉 |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項目負責人:朱馮春 參與人:黃曉靜、于江君、趙利燕、廖堅、曹旭、李雪梅 |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3.12.22 | 現場調查人員 | 朱馮春、曹旭 | |
現場采樣時間 | 2023.12.22 | 現場采樣人員 | 朱馮春、曹旭 |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羅偉 | |||
過程 |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 |||
結論與建議 | 結論:1、本次對萬源華潤燃氣有限公司各作業場所的硫化氫、電焊煙塵、電焊弧光、錳及其無機化合物、噪聲5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硫化氫3個檢測點、電焊煙塵1個檢測點、電焊弧光1個檢測點、錳及其無機化合物1個檢測點、噪聲2個檢測崗位。 2、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萬源門站巡檢工接觸硫化氫短時間接觸濃度均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3、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維修工接觸電焊煙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也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4、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維修工接觸錳及其無機化合物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也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5、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維修工接觸電焊弧光未超過該限值要求。 6、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2個工種的8小時等效A聲級均未超過該限值要求。 建議:根據本次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各方面調查的實際情況,主要提出以下建議供用人單位在日常監管中作為參考。 (1)個人防護方面: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加強現場作業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 (2)職業健康監護方面: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等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按各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水平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3)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4)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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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核專家組評審意見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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