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單位 | 成都焊研威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區華金大道1段388號 | ||
聯系人 | 陳總 |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項目負責人:于江君 參與人:趙利燕、廖堅、譚周婭、黃曉靜 |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3.11.25 | 現場調查人員 | 于江君 |
現場采樣時間 | 2023.11.25 | 現場采樣人員 | 于江君、趙利燕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陳 | ||
過程 |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 ||
結論與建議 | 結論:1、本次對成都焊研威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作業場所的電焊煙塵、砂輪磨塵、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聲10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電焊煙塵5個檢測點、砂輪磨塵1個檢測點、二氧化氮5個檢測點、苯1個檢測點、甲苯1個檢測點、二甲苯1個檢測點、乙酸乙酯1個檢測點、乙酸丁酯1個檢測點、噪聲6個檢測點。 2、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電焊煙塵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3、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砂輪磨塵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4、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二氧化氮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5、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一氧化碳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6、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苯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7、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甲苯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8、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二甲苯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9、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乙酸乙酯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10、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乙酸丁酯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11、用人單位打磨位、調試打磨位崗位噪聲檢測結果40h等效連續A聲級計算值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各余崗位噪聲檢測結果40h等效連續A聲級計算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12、建議: 根據本次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各方面調查的實際情況,主要提出以下建議供用人單位在日常監管中作為參考。 (1)防護設施方面:加強各類防護設施的維護,各車間地面定期清潔整理,減少二次揚塵的危害; (2)個人防護方面:為員工配備適用的防塵口罩、防噪耳塞等防護用具;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在進行作業過程中以及對各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清理過程中要注意個人防護,加強超標崗位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噪聲作業崗位作業人員若有佩戴護聽器的要求時,用人單位應為其提供合適的護聽器; (3)職業健康監護方面: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等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按各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水平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4)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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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核專家組評審意見 | 無 | ||
相關圖像影像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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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單位 | 成都焊研威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區華金大道1段388號 | ||
聯系人 | 陳總 |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項目負責人:于江君 參與人:趙利燕、廖堅、譚周婭、黃曉靜 |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3.11.25 | 現場調查人員 | 于江君 |
現場采樣時間 | 2023.11.25 | 現場采樣人員 | 于江君、趙利燕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陳 | ||
過程 |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 ||
結論與建議 | 結論:1、本次對成都焊研威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作業場所的電焊煙塵、砂輪磨塵、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聲10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電焊煙塵5個檢測點、砂輪磨塵1個檢測點、二氧化氮5個檢測點、苯1個檢測點、甲苯1個檢測點、二甲苯1個檢測點、乙酸乙酯1個檢測點、乙酸丁酯1個檢測點、噪聲6個檢測點。 2、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電焊煙塵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3、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砂輪磨塵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4、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二氧化氮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5、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一氧化碳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6、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苯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7、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甲苯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8、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二甲苯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9、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乙酸乙酯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10、用人單位各崗位工種乙酸丁酯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11、用人單位打磨位、調試打磨位崗位噪聲檢測結果40h等效連續A聲級計算值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各余崗位噪聲檢測結果40h等效連續A聲級計算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12、建議: 根據本次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各方面調查的實際情況,主要提出以下建議供用人單位在日常監管中作為參考。 (1)防護設施方面:加強各類防護設施的維護,各車間地面定期清潔整理,減少二次揚塵的危害; (2)個人防護方面:為員工配備適用的防塵口罩、防噪耳塞等防護用具;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在進行作業過程中以及對各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清理過程中要注意個人防護,加強超標崗位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噪聲作業崗位作業人員若有佩戴護聽器的要求時,用人單位應為其提供合適的護聽器; (3)職業健康監護方面: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等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按各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水平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4)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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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核專家組評審意見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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